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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tegory 小房東的成長之路

專家說:看到以下建商的案件要注意

買了房,結果是一場惡夢的開始?有網友在網路上控訴,說住了不到一年的房子竟多處滲水,而建商態度卻360度大轉變,沒有要處理的誠意,讓他超傻眼。對此專家表示,買房前工作要做足且要慎選建商,並點名9大建商,要網友多加小心。

買房子是人生中的大事,在高房價、低薪水的現在,大部分人一輩子最多就2次買房的經驗,在經驗不足且購屋金額又是如此龐大的狀況下,更要小心慎選,否則就會變成一場惡夢。

有網友在網路上控訴,說住了不到一年的房子竟多處滲水,因為還在保固內,便要求建商找出問題,沒想到建商只派人來塗西力孔,塗到他家像狗啃一樣。該名網友說,後來才知道很多住戶廁所管路都曾經漏水,於是住戶跟管委會聯署,要求消保會發文讓建商到市政府協商。

協商後,建商表示對大樓管委會所提的要求持保留的態度,要回去請教高層。幾天後,該名網友跟建商聯絡,詢問之前建商提出房子窗戶的改善方式,何時能夠來施做,沒想到建商態度竟360度大轉變。

「因為你們大樓的管委會現在把事情鬧到消保官那邊了,我們對你建議的處理方式是特別對你個人,現在我們不願意幫你用那些方式處理了,就依照其他住戶的維修方式跟程序走。」這一番言論讓該名網友聽了超級傻眼,直呼:「建商變了,怎麼會是這樣呢?」

對此,房市專家Sway說,越夯的建商,越愛將本求利,頻頻偷工減料並且視買家為笨蛋,也不怕你提告或申訴,反正賺的錢早就回本入口袋,你愛告就來告,反正建商有的是時間與律師跟你耗,而所有苦果都由購屋人自行承擔。

Sway說,只要有足夠的消費者不做功課、憑感覺買屋、只看砍價差就覺得爽,建商就會繼續蓋爛屋,投資客更是,他們從來不把房屋當房屋,那只是投資的商品,就像你不會研究股票的紙質,只要股票會漲你就會買。

Sway更點出遠雄、寶佳、茂德、豐邑、昌益、日勝生、宏泰、宏盛、瓏山林這9家建商,他說這幾家建商雖然有名但也出了很多事,然而敢買的投資客還是照買不誤,買屋前不做功課,買了「啊,原來我買的是這些建商,怎辦、怎辦?」的自住客也不在少數,更嘆:「買屋前不做功課,以後只能找法院;你愛喝頂新的油,以後只能找醫院。」

專家則建議,買房前一定實地看屋,若時間允許,最好選擇不同時段看屋,如雨天、晚上、下午時段都前去看屋。下雨時可看房屋是否有漏水現象,晚上可由燈光看社區進駐率,下午則可看房屋是否會西曬;二、週三、週五或週末的夜間,注意是否可能有小型的固定集市在屋子附近,以免影響作息安寧及生活品質。

而看屋時最好能選擇一段完整且充裕的時間進行,然後將看屋時得到的資訊如房價、格局、通風、採光、裝潢、建材、社區管理及周遭小環境,如鄰居素質、巷寬、街道清潔、寧靜度、商店類型、出入份子、停車方便性、風水等,一一記錄,並多看幾間、多比較,才能了解實際狀況。

 

its from ET新聞雲

 

你看過富爸爸系列的書嗎?

趕緊去買一本來看吧

被動收入
      時間過得真快, 轉眼間距離我看這本書已經經過20年了, 現在二十幾歲的年輕人, 我認為應該很少讀過羅伯特的書吧
可是你知道嗎 ? 財務結果不重要, 而是內心的知識最為重要, 我這樣說你可能不知道我在說啥 我舉個例子吧

如果你現在奮鬥了三十年, 資產有一千萬了   請問你 , 如果你今天失去這一千萬, 你能再次擁有嗎 ?

      這是很重要的觀點 , 問問你自己, 有能力再次獲得一千萬的資產嗎?
這也是很多人為何中樂透後, 一段時間之後, 就如同生活在地獄般的辛苦  這是為何 ?

      因為你只看到結果, 而不重視得到資產的過程   也就是奮鬥的過程
如果你問我, 我可以再次獲得一千萬的資產嗎 ?
我會跟你說, 人生如果重新來過, 我可能可以獲得一億的資產
我寧願得到獲得資產的過程跟經驗, 我也不願意只看到結果 

過程 才是最重要的


      我會在失去的當下, 回想我的起點, 我是怎樣開始跳脫貧窮的圈圈, 我是怎樣開啟金流的
而不是去找工作, 從二十年前的薪水開始慢慢來嗎?
我尋求的不是快速的致富之道, 而是透過時間的累積, 慢慢擴大金流的方式
有金流,你才能建立資產

所以別搞錯順序了

建立金流--->購買資產----->再次擴大金流--->在購買資產

當然,資產的定義有很多, 不一定是傳統的觀念 
例如: 學習技能, 學習財商 都是無形資產。學習他們有助於可以運用知識擴大金流
而多數人會問我, 有沒有快速增加金流的方法,最好可以一個月增加一萬塊, 一年後增加十二萬的
呵呵,如果我說有, 你可能會付出歲月到監牢去, 那是不正確的方式  
但是真的, 用騙的比較快 

我的觀念, 在國泰集團的財務邏輯可以驗證
相傳, 國泰的房產土地,內部規定只准出租, 永不賣出 我不知道是不是
這其實跟我觀念很相近, 雖然租金收入看來很漫長, 每年才1-2%, 但是,歲月跟通膨是你的好朋友
他們會幫你一年10%的效益增長

還有個例子: 
如果你長期投資台灣成長行業的產業股票20年好了, 從2000-2020年 , 就算你只收公司分紅2-3%殖利率
但二十年後, 你的資產是增加了數倍 , 例如台灣的IC相關產業

20年前, 我在台中買一間套房大約是50萬上下,好地點大約80萬
我每月收租金8000元,收了二十年, 乍看八千真的很少,也不多, 吃吃喝喝就沒了
一年收將近10萬
二十年後, 台中套房成交價超過兩百多萬, 租金只有成長到一萬塊 
但是我二十年的現金總營收, 超過兩百萬, 大約是當時房價的四倍
加上實際成交大約250萬, 大概五倍, 所以我資產報酬相當於8-9倍
而這樣, 幾乎每年我是用40-50%在成長

這就是恐怖的小力量

所以, 你看不起的微小數字, 放遠看, 怎奈成為大風暴
理財猶如馬拉松, 是要跑一輩子的, 不是明天見勝負, 當你的人生到了下半場
微小的力量,成為不可思議的數字, 你才知道偉大

好了,今天分享到此, 要學習的下次待續.......

買到漏水屋該怎麼辦?交屋後房子漏水的處理順序

買屋一年多後,牆壁內開始出現水漬和壁癌、天花板也開始有漏水,請人來看後發現是屋頂和外牆有瑕疵會漏水,我該怎麼辦呢?我向賣家反應,賣家說房子都賣了一年多了,保固早就過了,這個漏水跟他無關,要我自己處理,請問這樣有理、我可以請他賠償嗎?我該怎麼辦?

 

先檢查買賣契約有無揭露漏水問題?

一般成屋買賣契約和不動產說明書裡面,都有會「滲漏水狀況」的揭露要求與位置標示,不過實務上會發生的問題的案件,大多都是不動產說明書裡面「滲漏水狀況」勾選「無」,或者是滲漏水處揭露不足(例如有2處滲漏水,但只寫了1處有滲漏)。

通常契約不會特別針對「漏水瑕疵」去約定法律效果

所以一般漏水的法律效果,會依照民法「物之瑕疵擔保」和「不完全給付」的規定去主張權利。

保固過期了?

一般民法上的瑕疵擔保請求權原則上是交屋後5年,但要特別注意的是,如果你已經發現了瑕疵,你就必須要趕快以存證信函通知賣方(若發現後遲遲不通知,可能被認為已經承認這個瑕疵),並主張要行使「瑕疵擔保」的法律效果,可以主張: 

1.解除契約

2.減少價金

但並不是每一種滲漏水瑕疵都可以請求解約的,因為法條還是有規定「但依情形,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,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。」。通常多數的滲漏水狀況,雖然影響居住品質,不過房子通常還是能住人,所以因為幾處漏水就要求要解除整份契約,可能會被法院認定有「顯失公平」的狀況,因此大部分的案例中,民眾上法院多半是主張「減少價金」,而不是解除契約。

雖然法條規定瑕疵擔保的期間是五年,並且規定了買受人發現瑕疵之後的「通知義務」,如果買方發現瑕疵之後,遲遲不通知賣方,很可能就會被視為是接受了滲漏水的狀況,而無法再主張瑕疵擔保的權利喔!

對方不理我怎麼辦?

如果對方在接受你通知有瑕疵後,仍然不理你、或是雙方雖然有溝通,但仍然無法取得共識時,你必須在「對方收到瑕疵通知後」的「六個月」內向法院起訴主張權利,否則瑕疵擔保的權利會消滅。

建議滲漏水瑕疵的內容通知與請賣方負責的主張,還是透過「存證信函」的方式直接對賣方表達最為直接、簡單。

 

總之  處理順序就是 拍照之後 使用存證信函通知對方跟仲介 標的物在半年內有漏水狀況 請對方盡快處理

再來就是開簡易的協調會, 請對方負責該事宜, 若賣方依然不處理, 就到法院用主張減少價金方式, 至於費用是多少, 就讓幾家工程行報價作為價金減少的依據

 

非當事人,為示意圖

漏水,瑕疵,售後服務差 全部都在台灣爛屋網揭露

台灣爛屋網 TaiwanBadHouse  於2021/9/25 成立

       目的在於希望有個查詢平台, 有陳述, 有照片, 有紀錄的提供需求者查詢, 舉凡漏水, 牆壁龜裂,磁磚破裂, 建商售後服務屋主們都可以投稿反應, 而不會石沉大海自己當冤大頭

       舉凡做生意的都怕名聲臭, 台灣法律 政府很多事情都礙於法令讓各位啞巴吃黃蓮,  但是我們有最重要的一個武器 ,就是新台幣 , 讓我們團結起來讓不好的建案以及售後服務得以揭露,讓不好的建商可以從此下架

       如果我們可以把不好的資料保留在網路上, 沒有一個建商會希望榜上有名, 而讓自己變成一案建商, 只好變更公司名才能再度銷售 , 然而此時也需要知情者投稿, 讓我們收到資料庫內, 任憑鑽法律漏洞, 也可以無所遁形

      小房東知道消費者的弱勢,在於資訊的不對等, 在於資訊不透明, 如果您知道標的物品質的慘況, 我相信沒有一個消費者會購買自住或是投資, 所以,小房東自費架設網站平台, 自己手動輸入眾多建案資料, 事情總要有人做, 為了大眾利益, 我們可以這樣做, 也請各位前輩, 踴躍分享屋況事實, 讓大家不再變成消費弱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小房東願各位投資順利  自住平安  不再碰到品質問題。感謝各位

出租收訂金 後悔可以退嗎

 小房東經常遇到給了訂金,可是簽約前說了可能自身的因素, 可能家人,可能老公, 可能工作怎樣怎樣的問題想放棄簽約的, 就會詢問” 房東先生 , 訂金可不可以退 ? “

by 小房東

我想先請問各位, 收取訂金的目的為何 ?

1.  因為你喜歡這間房間 , 價格已經確認 , 也決定要搬進去住了

2. 希望房東不再帶看 , 並且確認你是唯一房客, 等待簽約日期之後就可以搬進去

對吧?

        一般收訂金不就這兩個用意 , 你難道希望房東正式簽約前繼續帶看, 碰到價格比較好的房客就換人 ? 然後假裝沒事情把訂金退給你ㄇ ? 你應該不希望這樣吧 , 理論上,如果房東不想租給你又收了你訂金,假設3000塊 , 除了退給你三仟 , 還要再賠償你3000 , 作為損失賠償 !!

        想同的, 如果你退定, 房東有權利沒收訂金, 不管你給多少訂金都依樣 , 他要退你多少都是心情問題, 當然他可以全部沒收 , 一般說來訂金都是半個月 , 所以你也不需要給太多訂金 , 也請不要給三百塊…..  因為你也要不回來, 你也沒簽約 , 你也沒收據 …   你要告他ㄇ ? 不可能的 , 因為你一定輸….誰叫你要退定…

         租屋好比買屋, 小房東多次買賣經驗, 如果我付出斡旋金 , 屋主又已經接受我開的價格,  斡旋金轉為訂金, 那是無法退的,除非還沒轉為訂金, 屋主還沒簽收,那還有救

       其實誰希望沒收訂金 ? 如果你退定, 我還要再次廣告 , 再次帶看很多客人 , 這些都是需要費用以及時間 , 房東的損失 , 有誰在乎呢….?

 

       所以 , 租屋前一定要考慮清楚你確定要租屋,  一但很喜歡這間房間 , 就要大膽下定 , 下定離手不要後悔 , 這樣才是好的交易 !!